普宁市好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我局依据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)的有关要求,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,现予以公布。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,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。
序号 |
企业名称 |
药品经营许可证 /GSP认证证书 |
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|
责令整改日期 |
备注 |
1 |
普宁市好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|
许可证号: 粤BA6630267 证书编号: B-GD-14-117 注册地址: 普宁市流沙体育园西小区39幢东起6-10间第二层、第五层 |
2018年3月15日,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: 1、企业配备的库房与其经营规模不相适应。 2、企业个别药品未按批号堆码,存在混批现象。 3、企业未配备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。 4、企业未定期对药品采购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。 |
2018年4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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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揭阳市正丰药品有限公司 |
许可证号: 粤AA6630914 证书编号: A-GD-14-0465 注册地址: 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绿色工业园自编2号楼201、301室 |
2018年4月8日,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: 1、个别药品堆垛未留间距。 2、企业委托运输药品与个别承运方未签订运输协议。 3、企业委托运输记录内容不全。 4、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不到位。 |
2018年4月11日 |
特此通告
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4月11日